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》(2024 年,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)
2025-11-08
(1)污染地块调查与评估流程
调查阶段:
初步调查:明确地块历史用途(如工业企业、加油站、农药厂等)、潜在污染物种类(如重金属、挥发性有机物、半挥发性有机物等),采用网格布点法布设采样点(每 1000 平方米不少于 1 个采样点),采集土壤和地下水样本;
详细调查:针对初步调查发现的污染区域,加密采样点(每 200 平方米不少于 1 个采样点),确定污染范围、深度及污染物浓度,绘制污染分布图。
风险评估阶段:
暴露途径分析:考虑 “土壤 - 植物 - 人体”“土壤 - 地下水 - 人体”“土壤 - 空气 - 人体” 等主要暴露途径;
风险计算:采用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》(HJ 25.3-2019)推荐的模型,计算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,确定风险控制值(如砷的致癌风险控制值为 6.2 毫克 / 千克,镉为 2.0 毫克 / 千克);
评估结论:若地块风险超过控制值,需制定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;若未超过,可直接作为相应用途开发。
(2)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要求
风险管控措施:
隔离措施:对污染区域采用防渗膜(渗透系数≤10⁻⁷厘米 / 秒)、防渗墙等进行隔离,防止污染物扩散;
覆盖措施:在污染土壤表面覆盖水泥硬化层、植被层(种植耐污染植物),减少污染物暴露;
地下水监控:在管控区域周边布设地下水监测井,每季度监测 1 次,持续 5 年以上,若发现污染物扩散,及时调整管控措施。
修复技术规范:
重金属污染修复:优先采用化学稳定化(如添加石灰、磷酸盐等改良剂,使重金属转化为稳定形态)、植物修复(种植蜈蚣草、东南景天等超富集植物),修复后土壤重金属浓度需低于风险控制值;
有机污染修复:采用异位热脱附(针对挥发性有机物,温度控制在 300-500℃,去除率≥90%)、生物修复(添加微生物菌剂,降解半挥发性有机物,修复周期一般为 6-12 个月);
修复效果评估:修复完成后,需采集验证样本(采样点数量为修复前的 1.5 倍),若连续 2 次监测结果达标,方可认定修复合格。
(3)重点区域与配套要求
15 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:涵盖昆明安宁工业园区、曲靖富源煤焦化园区、玉溪研和工业园区等 15 个重点污染区域,每个工程明确责任单位(如安宁工业园区工程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牵头)、投资金额(总投资超 50 亿元)、完成时限(2026 年底前);
7 个重点县(市)特别排放限值:昆明东川区、玉溪易门县、曲靖会泽县等 7 个涉重金属重点县(市),执行颗粒物和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 —— 颗粒物排放浓度≤15 毫克 / 立方米(常规地区为 30 毫克 / 立方米),铅排放浓度≤0.1 毫克 / 立方米(常规地区为 0.7 毫克 / 立方米),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,逾期未达标企业一律停产。